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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名白酒批发、零售许可证项目审批表
2007-01-15 17:00  文章来源: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经济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其它

国家名白酒批发、零售许可证项目审批表

项目编码:                    政务中心受理号:

申请单位/个人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受理人

 

承诺领取时间

 

流程

承办

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时限

审批材料

交接时间

审批意见

审批签名

受理

 

县政务

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

 

按受理标准查验申报材料。对符合标准的及时受理,填写“宜宾市酒类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申请表”,给予申请人受理通知书,并将申请材料转初审人员;对不符标准的,填写不予受理通知书,请其补齐资料后再行受理。

l

收到

 

 

 

交出

 

 现场查勘

 

县经济商务局商务股

 

按《条例》和《细则》审查标准进行现场审查,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在“宜宾市酒类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申请表”上签署查勘意见。

5

收到

 

 

 

交出

 

初审

县经济商务局商务股

按初审标准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查堪人员的查堪意见进行初审。同意的,在“宜宾市酒类经营企业申办许可证申请表”上填写初审同意意见,报复审人员复审;不同意的,提出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报复审人员复审。

1

收到

 

 

 

交出

 

复审

县经济商务局分管副局长

按复审标准对初审意见进行复审。同意办理的,签署“同意”意见,报审定人员审定;不同意的,应在与初审人员沟通后,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报审定人员审定。

0.5

收到

 

 

 

交出

 

审定

县经济商务局局长

按审定标准进行审定。同意办理的,签署“同意”意见,返初审人员办理;不同意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及理由,返初审人员,由初审人员出具并通知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领取《不予许可通知书》。

0.5

收到

 

 

 

交出

 

制证及文书

县政务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

按工作标准进行制作。对符合标准的,制作、登记、核发《名白酒批发、零售许可证》并转县政务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对不符合生产经营条件的,登记后制作“不予许可通知书”并转县政务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

0.5

收到

 

 

 

交出

 

发证并告知

县政务中心经济商务局窗口

通知申请人领证,并将相关权利、投诉渠道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请人。

05

收到

 

 

 

颁证

立卷归档:审批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由县经济商务局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进行归档,每季度汇总一次。

 

制表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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